
一、商标制度

(一)商标法
在阿联酋,商标注册程序遵循《商标、商标名称及服务标记法》。商标注册局负责审批商标申请。
阿联酋是WTO成员,于1989年加入WIPO,尚未加入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阿联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加入任何国际公约,多边条约关于商标和不正当竞争,也没有任何双边条约主要涉及商标和不正当竞争。然而,阿联酋是使用优先制国家,凭商标的原始凭证认定权利人。

阿联酋并不是马德里成员国,所以在注册的方式上只能选择”单一注册“的方式。
1、商标搜索
商标申请人必须先进行商标查询,确保商标不存在近似或相同的情况,并获得《商标初步查询报告》。
2、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前的一个月内向阿联酋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3、形式审查
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后,商标注册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如资料文件符合规定,商标注册局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4、实质审查
在此阶段,商标注册局将对申请商标进行实质性的审查,确定该商标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等。如申请商标不符合阿联酋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审查官将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驳回,可提出复审。
5、公告期
通过实质审查后,申请商标将在官方公告及2种地方阿拉伯日报上刊登。任何人可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提出异议。而申请人须在随后的30天内答辩,逾期未答辩视同放弃该商标申请。
6、注册核准
在公告期没有异议或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信息及商标图样;
2、申请人(或代理)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3、如申请指定所有商品和/或服务,则需提交相应的商标图样,具体包括:(1)指定商品名称;
(2)指定商标的描述;
(3)具体的商标标识;
4、代理委托书,注明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以及代理内容。
注:委托书需要加盖公章,并且申请人需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