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
《海牙体系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
常见问题:基本业务流程
(二)
国际局的形式审查和
国际公布
申请人提交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将首先由国际局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予以国际注册并进行国际公布。
1、国际局的形式审查
国际局对于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中需要包含的必要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如果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自国际局发出不规范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就通知内容作出必要的更正。否则,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需要注意,当出现以下不规范情形时,外观设计国际注 册申请的申请日会延迟至国际局收到对此种不规范作出更正的日期。
(1)未使用官方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
(2)未提交复制件(视图)
(3)未指定缔约方
(4)没有申请人信息
2、国际公布
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经国际局形式审查合格后,获准进行外观设计国际注册,之后国际局在国际外观设计公报上对其进行国际公布。国际注册的公布包括标准公布、立即公布和选定时间公布。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时选择立即公布或选定时间公布;如果未选择,则国际局对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进行标准公布。
(1)标准公布
国际局会对符合要求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进行公布。一般情况下,国际注册日之后 12 个月公布该国际注册。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提前公布。
(2)立即公布
申请人如果要求立即公布,国际局会在完成国际注册有关准备工作后即时公布。
(3)选定时间公布
申请人如果要求在选定时间公布,国际局会按照申请人选定的时间(自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起最长三十个月)进行公布。在选定的公布时间之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提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