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的完整流程贯穿 “发货人备货到收货人签收” 的全链条,涉及发货端、承运端、目的港端三大环节,且需衔接报关、清关等跨境流程,每个步骤环环相扣。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发货端:备货与出运准备(发货人主导)
1. 前期规划与订单确认
需求明确:发货人根据货物性质(如普货、危险品、生鲜)、时效要求、目的地国家政策,确定运输需求(如是否需冷藏、是否要加急),并联系航空公司或货运代理(货代)询价、确认舱位。
贸易与物流对接:根据国际贸易条款(如 CIF、FOB),明确运费支付方式(预付 / 到付)、责任划分(如保险由谁购买),并与收货人确认目的港联系方式、清关资料要求。
2. 备货与包装
货物准备:按订单要求完成货物生产、分拣、清点,确保数量、规格与贸易合同一致;若为危险品,需提前准备《危险品运输鉴定书》等合规文件。
合规包装:根据货物特性选择包装(如纸箱、木箱、托盘),需满足空运 “抗压、防潮、防破损” 要求 —— 例如精密仪器需用泡沫缓冲,液体需密封防泄漏;包装外需贴 “唛头”(包含收货人信息、目的地、件数等),方便后续分拣与核对。
3. 单证准备
发货人需整理全套跨境运输单证,核心包括:
基础单证:商业发票(注明货物名称、价值、数量)、装箱单(详细列明每件货物的重量、体积)、空运委托书(发货人委托货代 / 航司运输的凭证)。
清关单证:根据目的地国家要求,可能需要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熏蒸证书(木质包装需做熏蒸处理,如欧盟、美国)、进口许可证(部分管制货物,如医疗器械)。
4. 货物交接与称重量方
送货至仓库:发货人将货物与全套单证送至货代指定的 “集运仓库”,或由货代安排上门提货(需支付提货费)。
货物核验:仓库核对货物与单证的一致性(数量、唛头、包装),并进行实际称重(毛重、净重)和体积测量(长 × 宽 × 高,计算体积重量),最终以 “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取大值” 作为计费重量。
二、承运端:报关与运输(货代 / 航司主导)
1. 订舱与舱位确认
货代根据货物信息(重量、体积、目的地)向航空公司订舱,航司结合航班运力确认舱位后,出具 “入仓单”(货物可进入机场货站的凭证)。旺季时需提前 3-7 天订舱,避免舱位紧张。
2. 出口报关(关键环节)
报关资料提交:货代将发货人提供的单证录入海关系统,向出口地海关提交报关申请,核心资料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委托书。
海关查验与放行:海关对货物进行 “风险布控”,可能抽查货物(核对单证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有违禁品);若查验通过,海关出具 “报关放行通知书”,货物方可进入机场货站等待装机。
注意:若货物有违禁品(如易燃易爆物、濒危动植物),或单证虚假(如低报货值),会被海关扣关,需整改后重新报关。
3. 机场货站操作
货物入站:报关放行后,货物被转运至机场 “货运站”(航司指定的货物处理中心),进行安检(所有空运货物必须通过 X 光安检,危险品需单独安检)。
集货与配载:货站按航班目的地、舱位规划进行货物分拣,将同一航班的货物集装到航空集装箱(ULD)或集装板上,由航司调度部门根据 “轻重搭配、平衡载重” 原则,安排装载到飞机的货舱。
4. 装机与运输
航班起飞:货物装载完毕后,航司出具正式的空运运单(AWB) —— 这是运输合同的凭证,也是货物追踪、提货的关键文件,发货人需将运单副本发给收货人。
空中运输:货物随航班飞往目的地,航司会实时更新货物运输状态(可通过运单号在航司官网查询);若需中转(如国内货物经香港飞欧洲),中转地机场会负责货物的卸机、分拣、重新装机,无需发货人额外操作。
三、目的港端:清关与派送(目的港代理 / 收货人主导)
1. 航班抵达与到港通知
货物到港:航班抵达目的港后,目的港货站卸机、核对货物信息,航司或目的港代理向收货人发送 “到港通知”,告知货物已到港、需准备清关资料。
费用核算:目的港代理核算 “到港费用”,包括目的港终端费、仓储费(若货物到港后未及时清关,超期会产生滞期费)、代理操作费等。
2. 进口清关(目的地海关主导)
清关资料提交:收货人向目的港代理提供进口清关资料(与出口单证对应,如商业发票、装箱单、运单正本、进口许可证等),代理协助向当地海关提交清关申请。
海关查验与缴税:海关审核单证、抽查货物,确认货物合规后,核算进口关税、增值税等税费,收货人需按时缴纳(若为 DDP 条款,由发货人承担税费);缴税完成后,海关出具 “清关放行通知书”。
注意:若清关资料不全(如缺少原产地证)、货值申报不符,可能导致清关延误,甚至被海关罚款、扣货。
3. 提货与派送
货物提取:清关放行后,收货人可凭 “运单正本” 和身份证明到目的港货站提货,或委托代理安排派送(需支付派送费)。
派送与签收:代理按收货人指定地址送货上门,收货人当场核对货物(数量、包装、是否破损),确认无误后签字验收,完成 “货权转移”;若发现货物丢失或破损,需当场出具 “货物破损证明”,以便后续向航司索赔。
四、后续:单证归档与售后
单证流转:发货人将运单、报关单等单证归档,作为贸易结算(如信用证付款)的凭证;收货人留存清关单证,用于企业财务记账或后续退换货。
异常处理:若出现货物延误、破损、丢失,发货人 / 收货人需凭运单、破损证明等向航司或货代申请索赔,索赔时效通常为货物到港后 14-30 天内。
总结:国际空运核心流程链路
发货人:备货→包装→备单证→交货物→付运费↓货代 / 航司:订舱→报关→装机→运输→到港通知↓收货人:备清关资料→清关缴税→提货 / 签收
整个流程的时长因距离、清关效率而异:近洋航线(如中国→日本)通常 2-3 天,远洋航线(如中国→美国)通常 5-7 天,清关顺利是缩短时效的关键。
(注意:上文所涉及到的费用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账单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