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牙买加金融服务委员会(FSC)于2001年8月2日根据《金融服务委员会法》成立。它取代了保险监督办公室(OSI)和单位信托基金以及证券委员会。amz123
关于牙买加金融服务委员会(FSC)
- 在1990年代中期(1996-1999年),牙买加的金融部门经历了一段不稳定的时期,牙买加政府不得不进行干预,以协助几个金融机构,其中一些是“大型”金融机构(五家是人寿保险公司,一家是一家一般保险公司,十一家是商业银行和商业银行),它们都经历了严重的
- 流动性和偿付能力危机。这场危机导致对金融部门监管和监督的改变和建议。FSC是根据“金融服务委员会法”成立的,旨在监督牙买加保险,养老金和证券业的监管。
- FSC是一个自筹资金的监管机构,被赋予广泛的权力来监督,调查和制裁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实体。考虑到危机背后的因素,FSC的监管实践最初非常重视审慎监管;专注于受监管机构的偿付能力、内部控制质量、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
- 金管机构负责根据《金管机构法》、《保险法》、《证券法》及《单位信托基金法》监督其持牌人。它还通过2004年《养老金(养老金基金和退休计划)法案》(“养老金法案”)对私人养老金计划进行监管。FSC还负责监督私人养老金计划的注册受托人和持牌管理人和投资经理。
- FSC是金融部门监管硬币的一面,另一面是牙买加银行,它管理接受存款的机构-银行,建筑协会和信托公司。
- 作为一个有效的监管机构,FSC谨慎地将组织与旨在履行其职责的专业部门组成。这些部门包括保险,证券,养老金,调查与执法,法律服务,精算,注册,合规和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服务。这些部门属于一个保护伞,旨在有效地实现旨在培养FSC监管的行业内的专业精神的任务。
- FSC有责任管理证券和保险法的适当管理。在此过程中,FSC监督在证券和保险(人寿和一般)行业开展业务的公司和个人的注册,偿付能力和行为。
证券监管核心目标
- 保护投资者;
- 确保市场公平、高效和透明;
- 降低系统性风险。
牙买加金融服务委员会(FSC)的使命
规范和监督证券、保险和养老金行业,以保护其使用者,从而通过称职劳动力的努力增强公众信心。
愿景
成为公正,可信和相关监管机构,有效地吸引利益相关者支持强大的金融服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