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鲁吉亚国家银行(NBG)是格鲁吉亚央行,它负责格鲁吉亚稳定物价。该银行在1919年成立。该理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主席是国家银行行长。
关于格鲁吉亚国家银行(NBG)
- 格鲁吉亚的第一家中央银行成立于1919年。以目前格鲁吉亚国家银行的形式存在是始于1991年。
- 根据格鲁吉亚宪法,国家银行在其活动中是独立的。格鲁吉亚的立法机关和执行机构的成员没有权利干预国家银行的活动。格鲁吉亚国家银行作为国家中央银行,其活动原则和对独立性的保障在格鲁吉亚国家银行格鲁吉亚组织法中有所规定。
- 格鲁吉亚国家银行根据格鲁吉亚议会确定的货币和外汇政策的主要方向实施货币政策。它拥有,保留和处置国家的国际外汇储备。格鲁吉亚国家银行通过其监管和货币工具,履行法律规定的基本职能和目标。
- 国家银行对金融部门进行监督,以促进金融体系的金融稳定和透明度,保护行业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通过格鲁吉亚的财政监察处及公法法律实体,国家银行采取措施打击非法收入和恐怖主义融资。另外,NBG是政府的银行家和财政代理人。
- NBG负责根据国际标准和方法,执行和传播财务部门的统计数据,以及负责支付系统的有效和适当运作。本行有权在格鲁吉亚境内发行货币单位作为法定货币,也有权以纪念币方式进行货币流通。
- 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可以向外国政府、外国中央银行和外国货币当局以及国际组织提供银行服务。国家银行通过国际合作参与促进经济稳定的国际组织活动。
格鲁吉亚国家银行(NBG)的愿景
- 确保国家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 确保价格稳定;
- 确保国家金融部门实现稳定有效的运作。
任务
促进国家经济长期稳定增长。